反恐宣传教育——反恐常识篇
关闭大图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反恐怖主义斗争形势严峻复杂,暴力恐怖活动呈现出国际因素影响加大、案件多发频发、网上网下互动等新趋势。反恐怖主义工作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向实战化转型,在反恐怖主义情报、侦查、防范、应急等各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
面对严峻复杂的反恐怖主义斗争形势,需要制订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完善中国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同时,随着中国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对象和范围不断拓展,进一步完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有利于在国际反恐怖主义合作中把握主动。
恐怖主义日益成为威胁世界和平的重要因素,恐怖主义违背人类的道义和规则,严重威胁普通民众的生命安全,造成社会动荡不安,与世界人民追求和平的愿望背道而驰。
以闻名世界的“9.11”恐怖事件为例,“9.11”恐怖事件共有4000多人死亡或失踪,上万人的生命和财产受到损失,失去了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心理创伤难以愈和;引起了剧烈的社会恐慌,导致股市、汇市严重动荡,世界黄金、白银、石油价格飞涨,据不全面统计,“9.11”恐怖事件在美国造成财产损失近1000亿美元,使2001年的世界经济损失约3500亿美元,全球GDP增长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同时恐怖主义行为只会加剧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冤冤相报难有终点。拉登的母亲阿利娅·加尼姆说“我甚至希望他能够发动一场袭击,至少这样我能知道他平安无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恐怖主义造成的人性扭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该法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该法规定,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该法还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根据该法,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上一条:天气变凉,提醒父母这样预防脑血管疾病
下一条:反恐防范 全员参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