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推动医学伦理审查体系建设,12月6日上午,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书记、主任李永平一行莅临我院进行医学伦理审查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副院长、工会主席刘颖,科教科副主任臧博文及科室相关人员陪同。
督导检查组首先听取了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相关汇报并查看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了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组织构架、制度建设、责任落实、重点科研项目审查等情况后,督导组对我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的依法执业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自查等提出建议及要求。
李永平指出:医学伦理审查工作在包头市甚至自治区尚属起步阶段,但深入开展医学伦理审查日常监督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伦理审查委员会的依法执业是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护航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严格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更要持续完善制度、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国药北方医院副院长、工会主席刘颖表示:我院伦理委员会登记备案、项目审查、相关资料登记备案等工作还需规范,需更进一步提高意识,加强执行,做好审查及管理工作,对照市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和检查结果,进一步整改和完善各项工作内容,把医学伦理审查工作做实做细。
伴随着我院各类临床研究项目数量逐年增加,涉及领域相互交叉,内部关联愈加复杂,对伦理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也提出了新要求,我院科教科工作人员与督导组专家就当前伦理审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惑进行了沟通交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市卫健委搭建的工作平台,不仅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各成员伦理审查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同时实现了伦理审查互认工作规则和审查标准的统一,推进了医疗机构伦理审查整体水平的优化和提升。